| 赛事简介
活动名称:第二届“鑫源杯”全国越野摩托车大奖赛
活动时间:2008年11月5、6、7日
活动地点:重庆市含谷镇鑫源路8号鑫源工业园 鑫源国际赛车场
主办单位:中国摩托运动协会、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重庆市九龙婆区人民政府
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共青团重庆市委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各地摩托车运动协会等
特别感谢:重庆晚报影友会、重庆原动力车友会——甘红兵
各单位职责:
总指挥——本次比赛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
副总指挥——比赛的策划、具体组织、协调各单位具体事项,及时反映、监督和协调各单位进展情况。
接待组——根据赛事要求申领邀请活动人员的相关资料与名单。根据名单接待政府领导、特邀佳宾、媒体记者、赛手等。安排所接待人员的参观、参与活动。协助所接待人员活动后的返回。提供参加人员证件及相关资料。接受赛员报名, 接受各小组和外界的问题反映并通知协调人员。
新闻组——活动组织安排的对外接口,活动信息和比赛结果的对外公布,媒体新闻稿的拟订。
安全组——比赛期间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进出园区车辆的控制管理,赛车和人员的控制管理,维护园区秩序。
场地组——根据比赛要求设定赛道线路,建设赛道,比赛前后的赛道维护,赛道的开启和封闭管理维修停车区、接待区、车辆展示区、仪式场地的搭建和维护。
维修组——比赛前及比赛中X2的准备及调试,出现问题时的及时维修,配件准备及更换,保证所有X2车辆的正常参赛和完赛。
裁判组——活动比赛前的车检,参赛人员资格审查,比赛中的规则的执行和规范,比赛成绩的最终判定和提交。
后勤保障——密切与各工作小组进行联系,对各小组工作活动所需的设备、工具、人员情况做到紧密跟踪,并及时解决相关要求。
医疗救援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的人员救治,现场人员的医疗维护。活动中易出现医疗事故的前期预防(中暑,脱水等)。
广宣组——制定活动宣传的总体方案,包括宣传的渠道,形式,内容及最后实施。以及宣传的阶段性内容要求。包括所有广告媒体,如网站、电视广告、平面媒体、短信、DM单、渠道人员、户外广告的设计、发布及周期排定等。
协调——随时监控、协调和统筹各部门运作状态,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协助各部门间的沟通和高效运作。出现问题时的多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比赛事项
(一) 参赛单位:各地市摩托车运动协会、俱乐部车队、摩托车企业及个人爱好者。
(二) 参赛名额:各车队报名参加各车型组的运动员不限,每车型组正式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为30人,报名超过30人即增加淘汰赛。
(三) 竞赛项目:
1、 进口组:只限进口车,不限排量,可改装。
2、 国产组:只限国产车,不限排量,可改装。
3、 X2组:仅限使用X2参赛,可改装。
4、 ATV组(暂定):只限国产车,250CC以下组别(含250CC)和250CC以上组别,可改装。
(四) 参赛资格:
1、 参赛运动员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年龄不限、性别不限,参赛的运动员不准互兼进口、国产两项,但可以兼X2组、ATV组(暂定)。
参加2005年至2007年全国越野摩托车锦标赛任何组别获得年度前六名、08年参加全国越野摩托车锦标赛任何组别获得分站前六名的运动员允许参赛,但不计名次 。
2、 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赛前培训(关于竞赛规程、规则、安全等方面)。
(五) 竞赛办法:
1、 各车型组均进行:自由练习、计时排位赛、决赛。
2、 国产组、进口组、X2组比赛时间均为20分钟加2圈。ATV组为10分钟加2圈。3、 计时赛发车顺序以运动员号码为依据,号码靠前者,出发在前。以报名先后,决定号码顺序。
4、 计时赛成绩为决赛选择发车位置的依据,如计时赛第一最好时间相同,则以计时赛第二最好时间为选择发车位置的依据。
5、 成绩评定:运动员成绩评定以15名得分法计算得分确定。个人成绩:个人以圈数多者,名次列前;圈数相同,以时间少者,名次列前;圈数、时间相同,以计时赛成绩好者,名次列前。
前15名计分法
|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得分 |
20 |
17 |
15 |
13 |
11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6、奖金:
国产、进口组 个人成绩奖金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 X2一台 |
X2一台 |
2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300元 |
X2组个人成绩奖金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 20000元 |
10000元 |
6000元 |
3000元 |
1000元 |
600元 |
ATV250CC以下组及250CC以上组个人成绩奖金(未定)
(六) 仲裁和裁判
仲裁委员会主任、仲裁委员、仲裁秘书、赛事主管、各裁判长和主要裁判由重庆市体委指派(暂定),其它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七) 录取名次及奖励
本次比赛各车型组个人赛前三名颁发奖杯、奖金,四至六名颁发证书、奖金。
(八) 报名和报到
1、 各参赛单位在2008年10月15日之前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寄至SUNTONG@163.com,
或传真至023-65733599;
2、 报到地点:重庆市含谷镇鑫源路8号 鑫源摩托
3、 报名时间:8月20日~10月10日
参赛运动员于2008年11月5日(星期三) 12时以前报到,预购X2并参赛的运动员于2008年11月3日(星期一)12时以前报到,
报到时须出示以下证件:
(1) 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上交复印件一张;
(2) 运动员本人近期照片2张
(九) 器材和经费
1、 器 材
(1)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竞赛器材自备。每名参赛运动员可携带多部参赛车辆,费用自理。
(2) 参赛车辆必须经组委会技术检查,检查合格的车辆除发动机外壳和车架外,可更换其它零部件,如更换车辆发动机外壳、车架,必须再次接受进行技术检查。
(3) 国产竞赛车辆除车架、发动机、避震器必须为国产外,其他部件均可无限改装。
(4) ATV组车辆车架、发动机、避震器、各附件必须为国产。
(4) 比赛期间燃油、润滑油由参赛车队及车手自备。
2、 经 费
(1) 报名费:无
(2)食宿费:承办单位负责由组委会确认的参赛车手在规程规定竞赛期间的食宿,提前或超时自理。组委会负责安排就近住宿地点。(组委会仅负责重庆本地车手赛事期间的饮食,不负责安排住宿)
(3) 竞赛器材运输:任何组别的竞赛器材,其运输方式和运输费均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4) 保 险:主办单位为参赛车手购买了参赛保险。参赛运动员也可自行办理保险。
(5) 其它费用:报到后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费用自理。如在规程规定的竞赛时间内,运动员因训练、比赛时受伤不能参加比赛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经仲裁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按参赛运动员执行。
(十) 本次比赛奖励
1、 各车型组个人前三名颁发奖杯(现场)、一至六名颁发证书、奖金(由领队或教练到组委会领取)。
2、 参加个人赛运动员,报名时必须使用一个名字,否则计算机无法计算个人成绩。
(十一) 广 告
1、 各参赛单位可在维修区悬挂本单位一幅广告。
2、 各参赛单位自带竞赛车辆必须为组委会在指定位置上留有一幅广告位置。
3、 各参赛单位不得在有广告的号码布、车辆号码纸上作广告。
(十二) 违反规定的处罚
1、 护具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者,禁止比赛。
2、 竞赛中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取消比赛资格。每绕行一个障碍,在个人成绩上加罚20秒。
3、 在计时赛、个人赛的比赛中,有意妨碍他人行驶、碰撞他人,在个人成绩上加罚1分钟,并加罚在本场比赛中本队获得最好成绩运动员个人成绩1分钟,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比赛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在比赛中不服从裁判旗语指挥、在赛道上逆行、无故突然减速、改变行驶方向,取消比赛资格。
4、 其它犯规行为,参照中国摩托运动协会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计成绩
1、 第一名运动员到达终点后3分钟内,还未到达终点,且没有完成第一名运动员所完成比赛圈数的3/4者,不计成绩。
2、 没有完成第一名运动员所完成比赛圈数3/4者,不计成绩。
3、 丢失号码牌、号码布或自行变更号码牌、号码布者、或号码牌、号码布字迹不清,影响成绩记录者,不计成绩。
4、 使用未经技术检查或技术检查后不合格的车辆、在比赛后技术复查不合格车辆者,不计成绩。取消竞赛资格者。
(十四) 抗议或申诉
1、 抗 议
(1) 抗议必须是参赛运动员自己的行为,参赛单位不得代替参赛运动员抗议,运动员抗议必须书写清楚抗议内容。
(2) 抗议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赛事主管呈交抗议书和抗议金,由赛事主管转交仲裁判委员会。对运动员成绩、资格的抗议,预付抗议金人民币500元;对竞赛车辆的抗议,预付抗议金人民币1000元;对燃料、润滑油的抗议,预付人民币2000元。对运动员成绩、资格、竞赛车辆的抗议有效,抗议金退还,对所抗议内容重新确定。对燃料、润滑油的抗议,待检验结果出来后,抗议有效,对所抗议的内容重新确定,抗议金退还。抗议无效,抗议金上交赛事组委会,对所抗议内容不做修改。
(3) 对运动员资格抗议必须在计时练习12小时前提出;对本人车辆检查的抗议,必须在检查后立即提出;对他人车辆提出的抗议必须在每车型组赛后10分钟内提出。
(4) 对竞赛成绩的抗议,必须在计时裁判长公布成绩10分钟内提出。
(5) 组委会不接受对计时器材及裁判资格的抗议。
(6) 仲裁委员会在接受抗议书后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抗议者。对运动员资格的抗议,在审查结果出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抗议者;对燃油、润滑油的抗议,待检验结果出来后,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抗议者。
2、 申 诉
抗议者有权就仲裁委员会对他提出抗议的裁决向组委会提出申诉。申诉者必须在接到仲裁委员会书面通知10分钟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诉,并预交申诉金人民币500元,由仲裁委员会秘书转交组委会,申诉有效,申诉金退回,申诉无效,申诉金上交组委会。组委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五) 其 它
1、 各参赛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各参赛单位必须准时出席各种会议,必须参加大会所有活动,否则有权对其做出处罚。
2、 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或大会组委会在赛前以补充细则的形式另行通知。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日程安排: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安排 |
责任单位 |
| 11.5 |
9:00-12:00 |
75#会所处 |
购X2客户接车、调试 |
接待组、维修组 |
| X2组 |
12:00 |
|
午餐 |
后勤组 |
| 13:30-17:30 |
75#会所处 |
购X2客户接车、调试 |
接待组、维修组 |
| 18:00 |
|
晚餐 |
后勤组 |
| 11.5 |
9:00-12:00 |
办公楼大厅 |
车手报到,领取资料 |
接待组 |
| |
12:00-13:00 |
|
午餐 |
后勤组 |
| |
13:30-17:00 |
办公楼大厅 |
车手报到,领取资料 |
接待组 |
| |
18:00 |
75#会所 |
赛员会,赛前培训 |
副总指挥 |
| |
19:00 |
|
晚餐 |
后勤组 |
| 11.6 |
7:30 |
|
早餐 |
后勤组 |
| |
9:00-10:30 |
赛场 |
国产组自由练习 |
场地组 |
| |
10:40-11:10 |
赛场 |
进口组自由练习 |
场地组 |
| |
11:20-11:50 |
赛场 |
X2组自由练习 |
场地组 |
| |
12:00 |
|
午餐 |
后勤组 |
| |
12:00-14:00 |
赛场 |
赛场封闭维护 |
场地组 |
| |
14:00-14:20 |
赛场 |
国产A组淘汰赛 |
场地组、裁判组 |
| |
14:30-14:50 |
赛场 |
国产B组淘汰赛 |
场地组、裁判组 |
| |
15:00-15:20 |
赛场 |
国产C组淘汰赛 |
场地组、裁判组 |
| |
15:30-15:50 |
赛场 |
进口组排位赛 |
场地组、裁判组 |
| |
16:00-16:20 |
赛场 |
国产组排位赛 |
场地组、裁判组 |
| |
17:00 |
赛场 |
赛场封闭维护 |
场地组 |
| |
18:00 |
|
晚餐 |
后勤组 |
| |
20:00 |
|
赛员会 |
副总指挥 |
| 11.7 |
7:30 |
|
早餐 |
后勤组 |
| |
9:00-9:40 |
园区广场 |
开幕式,X2交车仪式 |
接待组、安全组 |
| |
10:00-10:20 |
赛场 |
国产组决赛 |
场地组、裁判组 |
| |
10:25-10:45 |
赛场 |
进口组决赛 |
场地组、裁判组 |
| |
10:55-11:15 |
赛场 |
X2组比赛 |
场地组、裁判组 |
| |
11:30-12:00 |
园区广场 |
颁奖仪式 |
裁判组、总指挥 |
| |
12:20 |
|
午餐 |
后勤组 |
赛程安排:
| 日期 |
时间 |
安排 |
| 11.5 |
9:00-12:00 |
报道、车辆调试、自由练习 |
| |
13:30-17:00 |
报道、车辆调试、自由练习 |
| |
18:00 |
赛员会,赛前培训 |
| 11.6 |
9:00-10:30 |
国产组自由练习 |
| |
10:40-11:10 |
进口组自由练习 |
| |
11:20-11:50 |
X2组自由练习 |
| |
14:00-14:20 |
国产A组淘汰赛 |
| |
14:30-14:50 |
国产B组淘汰赛 |
| |
15:00-15:20 |
国产C组淘汰赛 |
| |
15:30-15:50 |
进口组排位赛 |
| |
16:00-16:20 |
国产组排位赛 |
| |
20:00 |
赛员会 |
| 11.7 |
10:00-10:20 |
国产组决赛 |
| |
10:25-10:45 |
进口组决赛 |
| |
10:55-11:15 |
X2组比赛 |
| |
11:30-12:00 |
颁奖仪式 |
车手承诺书
1. 本承诺书在比赛期间(2008年11月5~11月7日)有效。
2. 车手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准确无误、合法有效。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所获奖项。
3. 必须遵守大赛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参赛期间,车辆及其财物安全由车手自负。(酒店和赛场)
5. 车手在赛场比赛期间以外的安全事故与组委会无关,在赛场比赛期间安全事故以保险公司保费赔付为准,组委会不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赔付责任。
6. 车手车辆在鑫源工业园内外的安全和保管由车手自行负责,与赛事组委会和鑫源公司无关。
7. 参赛车手同意主办单位使用车手在比赛期间的图文资料。
8. 车手在比赛期间如果不遵守组委会的规定和要求,组委会有权取消车手享受的各种福利待遇。
承诺人签名(盖手印):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