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言戏说“黑摩的”
   
资料来源:陈 洪  2006928
   

  有人在我的《摩的司机的愿望:别给我们的儿子加薪》看到一条跟帖:“牢骚太盛防肠断,偷税尚须开摩的”。在个人门户留言中看到一游客的留言:“墓木将拱意未平,还将秃笔咒苍生。牢骚过盛肠必断,黑摩更须谨慎行”。我乐了,不错,看来公务员中还是有人知道“之乎者也”。但我看改为“墓木将拱杀气升,谁将秃笔咒不公?先封博客后抓人,杀尽刁民天下平!”则更为合适。

  从留言中,我看出官员的霸气和杀气,在现实生活中,领教了少数官员霸气的何止只我一人?只可惜留言者没有公布自己的身份,我想与君交流却找不到人。

  想想也挺好玩,在网上,我是满纸歪言怪论,现实生活中我却笑对人生。十年下岗,我打开过小饭馆,经营过小超市,打过工,也印制过名片,如今在开“黑摩的”。细看我网上歪言怪论也不过只是一点本人的真实感受,所批评的也不过是少数地方官员为已谋利、视民生如草芥的无耻行径。我知道跑摩的违法,但老汉我“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社保无钱,官场无人,情埸无妻,”不跑摩的,我以什么维持生存?这一切都只为一日二餐,二餐都不保,我凭什么去当守法公民?

  开“摩的”的朋友都知道我以跑摩的为副业,有了20元的收入,我就收工。回家继续写我的歪文。他们常将第一单生意相让给我。朋友们常将要印的名片,要打印的资料,送上我的家门。古人云:“受人点滴恩惠,当以涌泉相报”。为穷人呼喊,应是我的本分。因为,我也是穷人。

  没有刁官,那来刁民?我一介没有文凭的下岗职工,并不善于写文。我更乐于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安安静静的渡过余生。我第一次在网上写作,是因为2003年2月,长沙市政府公布了“禁摩令”,我在政府网站“红网”上谈了自己的看法,我认为,政府的禁摩令,于情无理,于法无据,是将政府对道路交通管理的失职行为归罪于普通民众。我希望政府能考虑20万摩托车主的需要,在禁摩区为摩托车划出专用通道,让官车与民车和谐共存。我的歪文获得了众网友的支持。我们也曾与几位市民联名给有关部门写信,提出了一些建议,但有关官员却无动于衷。

  2004年长沙市民刘铁山、蒋彦将长沙市交警告上法庭,但法庭为维护政府权威,避开“禁摩令”,判二人败诉。我才写了《交警为何在法庭撒谎》《是谁侵占了我们的路权》等文章,以示声援。但政府有关部门随后却禁止有关禁摩问题的帖子在湖南红网刊登。官民交流的最后渠道被堵、被封。我因忙于赚钱养家,也没再写什么歪文歪论。

  反禁摩以政府的强权,摩民的无助而失败。2005年8月,长沙市政府又宣布将进一步扩大禁摩,2005年10月将扩大10条禁摩路段,2007年在城区二环线内全面实现禁摩。大有将摩民赶尽杀绝之势。此时正逢我再次失业,因而有时间写点评论。我在新注册的“天涯博客”中就政府禁摩之事写了“1—5问《问政府》”。多事的网友将《五问政府》转帖到全国各大网站,可怜我新开的“天涯博客”只存活了不到二周就遭遇“打不开”的命运。气得我连续注册了8个博客,在十几个论坛中也注册了笔名。有本事你将全国的网站关闭,我就事论事,光明磊落的提点意见,只谈民生,不涉及政体,凭啥将我的博客封杀?长沙大学生给温总理的“关于双禁问题的信”中引用了我的一些观点和文字,国务院发改委给大学生的回信中并没有对他们进行否定。但此时我正忙于寻找新的谋生途径,也懒得再就摩托车问题发表怪论。

  2005年底长沙交警在大抓摩托车, 11月25日 我弟弟因闯禁在我家门口被交警扣车重罚。我兄弟俩向交警求情,请看在下岗失业的份上,从轻处罚,谁知交警牛眼一瞪,“下岗你还骑摩托车?再啰嗦我告你妨碍执法”。一台货车拖走二十多台被扣摩托。400元罚款交给财政。交警的商业伙伴收取了66元拖车费,一台货车、几公里路程,竟获暴利1500元以上。在弟弟的授权下,为66元违法收取的拖车费,我走信访,递复议,还将书面材料送交给主管交通的省公安厅阳红光副厅长手中,我领教了官员的太极神功。最后却没人为66元违法收取的拖车费作出任何说明。交警支队要我去停车场拿回66元拖车费,说去了就会给我,要我什么都别问。我却想弄清交警与拖车公司之间有什么交易。商业行为与执法行为是如何结为弟兄?弄清此事应该是我的权力。为此事我奔前跑后,花费已超过拖车费本身。但骄横的官员没把你当根葱。

  12月,湖南人大为湖南道路立法,征求市民听证。我第四个报告参加听证,并要求在会上发言,其目的就是为了能让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能了解我们下岗职工也需要上路,并依据人大的要求,提前递交了发言稿。但最后我们都成了旁听代表。听证会成了富人为穷人制定规则的讨论会,旁听代表即没有发言的机会,也没有提问的权力。一场有趣的“立法听证秀”使我看不到地方立法的公平公正性。禁摩令不是法律,却没有谁能质疑它。这样的执法过程,这样的立法程序,你说我能如何相信它?

  各阶层有各阶层的需要,各阶层有各阶层的声音。咱下岗工人没有文化,没人帮我们说话,仿佛是这个社会多余的人。我以自身的感受和经历在自己的博客上弄一点响动,没想到也受到众多网友的欢迎。我不代表谁,也代表不了谁,我的文章都署名“长沙刁民陈洪”,“长沙刁民”说明我不是主流社会的所谓“精英”。“陈洪”二字是父母所赏赐,代表我“小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别以“墓木将拱意未平”来吓唬我,怕死的都是那锦衣玉食的达官贵人。什么“还将秃笔咒苍生”,那少数为已谋利的所谓“精英”就能代表天下苍生?什么“牢骚太盛肠必断”,这年头我们已修炼得没有了脾气,那还有什么牢骚?我只知道“饥饿难忍肠必断”。最后一句“黑摩更须谨慎行”却是一句提醒,只不过也没什么好怕。禁摩使摩托车成为一堆废铁,我跑几个钱就收回几个钱,跑“摩的”也没犯杀头的死罪,罚款太重的话,重买台二手车也用不了几个钱。别说“摩的”没交税,购车我交了购置税,上牌我花了近二千元,每年的养路费,路政人员在大街上拦车收取。交警的罚款,运政的扣车在我们的眼中,那都是税。   

  我一介贫民,勤劳守法四十多年,工作时我只有加班,没有休过一天病假事假。下岗后,我自谋生路,努力自学,尽力提高自己,除了在网上写了几段歪文之外,我没干过什么对不起自己良心之事。但谋生之路最后也只能选择“违法的摩的”。因为我也要吃饭,也要穿衣,我的儿子也在高校求学。公务员月入数千元还称“贫困”。我下岗工资200元,更得自己谋生。以上算我给匿名留言网友的一个回复,我祝你合家欢乐,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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